个人档案查询

师范生及教育系统从业者档案查询专项说明

日期:2026-02-13 13:51:10

师范类毕业生及在职教师的档案管理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在编教师的档案通常由属地教育局人事科或教委人才服务中心集中保管,非在编教师及民办学校教师的档案则存放于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教师职称评审期间,档案查询频率较高。评委会需通过档案核验任教年限、年度考核表及师德师风记录。建议教师每年9月前自行核查档案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否归档,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是否完整。如有缺失,应及时联系当地教师进修学校或培训主管部门补录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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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毕业未从教者,档案将统一退回生源地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再转至人社局。此类跨系统转递易出现延迟,建议毕业半年后仍未查到档案的师范生,同时向毕业院校就业办与生源地教育局双向报备查档。